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各处、室、学院(系)、部,图书馆、网络信息管理中心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2023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如下:2023年4月5日放假,共1天。
各部门根据实际,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工作,各部门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,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。师生员工要文明祭扫,推动移风易俗,保护绿水青山,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,持续推进绿美云浮生态建设,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、文明、和谐、有序的清明节。